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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13日10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。台风“梅花”生成后,浙江省沿海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,及时发布预警信息,迅速落实防台措施,提前部署渔船回港避风工作,明确要求全省所有海上作业渔船于13日中午12时前到港避风,12日下午6时前停业所有休闲渔船,海上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。截至9月13日上午11时,浙江省允许在海上作业的11680艘海洋渔船均已抵达避风港口。 评论 发表。(总台记者 童佳雯 沈思维 通讯员 杨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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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:21:38:58